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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07年第二批老教职工住房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
文章来源: 文章作者: 发布时间:2007-01-29   字体: [ ]  
各位教职工:
2007年第二批老职工住房补贴申报对象为2006年6月底前购房的教职工(从外系统来校工作不满5年的除外)。符合申报补贴条件的教职工务必于2月2日前将申报材料交校办公室。
 
办 公 室
2007.1.29